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所名取意于扬州古迹木兰院石塔,取其恒信天地、刚毅正直、扶正驱邪之意。
我所一直秉承 勤勉尽责、以德为智 的服务理念,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执业的最高准则。现已发展成为一支高层次、复合型且专业门类齐全的中、青年律师团队,律师均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拥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省内享受一定的知名度,受到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的双向好评,2011年被扬州市司法局评为三星级律师事务所。
作为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石塔所担任10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的非诉讼与诉讼案件,业务涉及公司法律实务、土地使用权及房地产、劳动纠纷、银行及金融、外商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除了开展传统的法律业务外,事务所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石塔所律师曾成功办理涉外银行巨额抵押担保案、港台商投资纠纷案、涉外股权转让仲裁纠纷案、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扬州市首例精神抚慰金赔偿纠纷案、扬州首例绑架杀人案等一系列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石塔所营造了一个团结互助、人人向上的人文环境,以法律的智慧帮助人,以专业的知识服务人,以丰富的经验指点人,愿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