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依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江苏省人社厅将我省2021年三季度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7家用人单位有关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2021年三季度省级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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