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需要,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驾驶员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招聘计划 招聘驾驶员1名。 招聘条件 1、男性,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须满1年以上;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敬业爱岗,保密意识强,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4、品行良好,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7、高中以上学历; 8、常住地在扬州市区,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A1照或具有一定的电脑、文字基础,懂word、excl排版,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0日。 2、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警务保障室(西湖镇司徒庙路188号,西湖镇政府东侧)。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驾驶证及复印件; ②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其他需证明身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时须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报。 5、报名联系人:陈警官 T:13912120126: (二)面试考核 初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由扬州市邗江分局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组织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有关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录用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按照公安辅助用工人员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由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确定录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扬州市公安邗江分局警务保障室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 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月工资2500元左右(相关补助福利除外,享受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机关辅助用工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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