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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来源:高邮人社 时间:2021-06-09 作者:yzzpw 浏览量:

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省人社厅有关负责同志就今年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2021年继续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预计全省将有96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总水平体现了科学合理要求



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一项社会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20年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和物价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经济还处于逐步恢复过程中,综合考虑多种因素,2021年按照4.5%的比例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既有利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我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调整工作将在6月底前落实到位。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挂钩。



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0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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