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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十二问

来源:扬州人社 时间:2020-07-03 作者:yzzpw 浏览量:
1
什么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2
被征地农民如何确定?

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确定。


3
被征地农民的年龄段如何划分?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三个年龄段:

“未成年年龄段”是指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

“劳动年龄段”是指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

“养老年龄段”是指6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


4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
如何保障?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5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
如何保障?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
如何保障?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


7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来源是什么?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及其增值收益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


8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标准
是什么?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标准为:市区(不含江都区)按照市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江都区和各县(市)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


9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参保后,

养老待遇如何计发?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且缴费15年以上,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60周岁,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10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征地前

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如何处理?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在征地前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并且符合基础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并按规定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退还给保障对象本人。


11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已参加所在

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的,

个人缴费部分如何返还?

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企业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此部分费用按先缴后返的原则,由个人申请按年度从其个人分账户中退还。


12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达到

养老待遇领取条件的,个人分账户

资金如何处理?

保障资金专户中个人分账户资金如有剩余,资金本息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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